关于征集第15届全国推普周宣传素材的通知
发布者:楼红军发布时间:2012-06-28浏览次数:18
各学院、部门: 2012年9月14日至9月20日是第1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本届宣传工作,根据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推普周宣传素材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题 宣传素材以第15届推普周宣传主题为内容,即“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 宣传素材类别及要求 1. 宣传海报: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小于5兆; 2. 公益视频广告: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时长为30-60秒; 3. 推广口号:要求20字以内,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朗朗上口、雅俗共赏。 三、 参与方式 1. 凡关心、热爱语言文字工作的教职工及广大学生均可参与,参与人员可以参与多个宣传素材类别的投稿,每个类别可以投多件作品。 2. 本次活动不接受纸质形式投稿,所有投稿均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征集活动的官方网站,网址http://edu.qq.com/tuipu。 3. 所有参与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负有知识产权的相关全部责任。全国推普周领导办公小组拥有参与投稿作品的宣传使用权,可根据情况在本届推普周和今后的推普活动中作为宣传素材使用。对于被采用的作品,将给予奖励。 四、 活动时间 1.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至7月31日。 2.评选时间为:2012年8月。 五、 奖项设置 (1)宣传海报: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2)公益视频广告: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3)宣传口号: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者证书将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优秀奖不设奖金),优秀作品将推荐至相关报刊发表。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育部语用司:吴蓓 66097810 语言文字报刊社:曹华 65130350 腾讯网:李建伟 62671636 咨询邮箱:putonghua@vip.qq.com 校语委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