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上海海洋大学汉字文化创意单科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楼红军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29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上海海洋大学决定举办第三届汉字文化创意单科知识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型

设计作品(包括汉字视觉设计、产品设计、空间设计、交互设计、数字多媒体设计、新媒体软件设计、动漫及网络游戏设计等);

美术、书法及篆刻作品;

其他以汉字为主题的表演类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诵读、舞蹈、音乐、器乐等各类表演形式)。

二、举办方式及时间

作品报送分为报名、初评、复评三个步骤。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20日,各参赛者将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大赛报名表填写后报送至rwkcsj@126.com。

初评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7 年5月15日,将作品电子版邮箱报送至rwkcsj@126.com;

复评作品的实物原作或模型及设计作品展览原件于 2017年 5 月31日前报送至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十小区裙房102室)。

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校内进行展示,并择优推荐至2017两岸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大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2.承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文法学院。大会秘书处设在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次比赛设评审专家委员会,由校汉语言文字研究专家及学者,美术、书法、视觉设计、表演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评审细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加对象

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以及留学生)。

五、作品要求及提交格式

(一)初评作品提交要求

初评作品提交均以平面方式提交作品照片、设计效果图(模型图片)、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设计作品电子稿件(或实物模型照片电子稿),电子文件不小于5M;表演类作品截取片段即可,视频输出格式为mpeg或mp4,时长60至180秒,大小不超过30M。

2.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种类”命名,并附上作品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wkcsj@126.com,整个文件包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

3.报送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前。

(二)参加复评作品提交要求

第一类:实物类作品

1.实物类设计作品或模型长、宽、高尺寸原则上不得超过120cm,作品如因需要超出尺寸,须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及说明。提交实物作品或模型的同时,提交作品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以电子版的方式刻录光盘,并在光盘包装正面用楷体字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种类+联系方式”格式注明信息。设计说明应图文并茂,有一定的版式设计(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应以效果图形式表现,特殊展示所需及展示工作由作者本人承担)。

2.美术作品:连外框尺寸长、宽各不超过150 cm;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约69cm×138cm),需托裱。

3.实物作品或模型在提交时应自行包装完好,在包装外部及实物作品或模型底部用楷体字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种类+联系方式”格式注明信息。

4.所有实物类作品须在底部或背面附上报名表。

第二类:非实物类作品

根据不同类别提供各类相应可供运行的源文件,并对其设计原理、呈现方式及运用效果作详细阐述。

第三类:表演类作品。

以汉字为主题的表演类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诵读、舞蹈、音乐、器乐等各类表演形式),呈现方式应为视频,视频输出格式为mpeg或mp4,时长不超过180秒,电子稿大小不超过30M,可附效果图、录音剪辑样板等作为附件说明。

作品若为实物作品,须以实物原作形式另附报名表一并寄送至大会秘书处;若为非实物类作品,则按复评要求统一刻录光盘另附报名表一并寄送至大会秘书处。

时间提交要求:进入复评的所有作品实物原作或模型及设计作品展览原件于 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至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十小区裙房102室)。

六、参评者资料处理与作品版权事项

1.所有作品概不退件。

2.参评作品必须是参评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想法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大会秘书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获得奖项,并由参评者自行承担后果。

3.评审专家委员会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大会秘书处有权拒收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

4.主办单位(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拥有将参评作品之版面使用于展览、平面出版物、新闻宣传的权利。

七、作品评审方案

(一)评审方式

评出获奖作品11件,除获得相关证书、奖品之外,优秀作品还将推荐参加2017两岸大学生汉字文化创意大会。

一等奖1名,奖品为价值499元的kindle一台;

二等奖2名,奖品为价值98元的充电宝各一个;

三等奖3名,奖品为价值68元的小米手环各一个;

优秀奖5名,奖品为价值20元的精美笔记本各一本;

(二)评审标准

1.创意因素:作品需具有较高的设计创意。能体现主题文化和艺术性的完美统一、体现原创性和个性化的完美统一,并具有专业发展前沿性。

2.技术因素:作品必须具备相关工艺制作技术。制作完整、严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且具有文化感染穿透力。

3.艺术性因素:参评者需要在作品中体现艺术审美。能准确表现主题,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4.实用因素:作品充分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达到的现实效果及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俗易懂又具备创意。

5.实验性因素:作品充分考虑到前瞻性,具有一定的设计探索。

6.环保因素:作品应考虑体现绿色、简约、低碳,具有环保理念设计。

八、参评说明

大会秘书处保留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会秘书处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秘书处: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十小区裙房102室)

联系人:陆老师、李昊宸,电话:61900647、1500019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