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法诞生

发布者:楼红军发布时间:2000-11-07浏览次数:20

本网站117专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01031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111起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这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国家关于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国家机关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职责,及社会几个主要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规范,等等。

作为高校,我们热烈祝贺这部法律的诞生!同时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这部法律,并把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各总支、直属支部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员工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具体的学习材料见112人民日报第五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积极、稳妥的推进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张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