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动员大会

发布者:陆卫东发布时间:2011-05-13浏览次数:26

我校于510日组织召开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迎评动员大会,会议由校语委会副主任、副校长程裕东教授主持,校党委书记虞丽娟教授、上海市教委语管处凌晓凤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处室、各学院领导和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我校召开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动员大会

首先,市语管处凌晓凤处长详细介绍了上海市语委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背景、意义和要求。上海市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率先启动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前已有21所高校接受了达标评估。上海海洋大学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已列入教委和语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凌处长在讲话中指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开展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一体两翼”,一体就是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两翼就是方言文化建设和公共场所英语标识语的规范管理。同时,她指出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依法履行高等学校承担的职责和使命,要深刻理解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文化的载体的鲜明的历史标志,在学校文化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深刻理解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对增强学校的内涵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高素质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凌处长对我校前期的准备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希望大家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

程校长宣读迎评实施意见

  校领导和嘉宾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员颁发聘书

校语委会副主任程校长简要回顾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介绍了《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迎接上海市普通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实施意见》,明确以“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牢固树立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大力营造和谐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文化发展战略之中。”为指导思想,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以语言文字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为基本内容,以内化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的提升。校语委办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陈慧详细解读了《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并对各项指标的任务分解做了说明。期间,校领导和嘉宾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并发放《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指导用书》。

虞书记讲话

最后,校语委会主任、党委书记虞丽娟教授发表题为《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讲话。虞书记在讲话中重点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迎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有力举措,是促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我校应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提高师生员工的公民法制意识,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的高度来认识推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并自觉将其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来,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是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和文明水平的需要。二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组织学习、明确任务;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切实把迎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深入宣传、人人行动;落实进度、提高效率;加强监督、注重长效,确保迎评检查工作顺利通过。虞书记要求大家形成共识、全员行动起来,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优化我校语言文字环境,确保我校顺利通过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文明素质、学校文明程度,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做出积极贡献!